近日,有媒体曝出,我国万里长城近三成已消失,沿线村民拆砖盖房现象屡见不鲜。而不久前,佛山汾宁古道近半古建筑被不法拆除事件引发的社会关注刚刚平息。一波又一波的古建筑物被破坏,除了自然环境的影响,人为破坏以及管理维护的缺失,也加速了这些建筑的消失速度。
与时间赛跑的古建保护,在同利益博弈的道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不法商贩的偷盗、拆解、贩卖;投机开发商的暴力拆除、破坏,过度商业化的加速损害……这些经历过千年沧桑的古代建筑,在高度文明化的今天,正飘摇在未知的风雨里。古建保护的当下之路,任重而道远。
2015年7月第1期
稍微碰触城墙,就会有薄土落下;不少烽火台的砖瓦脱落,部分墙体出现倾斜,有些经风雨侵蚀已被掏空,留下数个大洞,可能一场暴雨就会坍塌。这是河北境内部分古长城上的现象。
根据国家文物局2012年发布的长城资源调查成果,长城墙体保存状况总体堪忧,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约20%,消失的比例近30%。而早在2003年9月,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世界古遗迹基金会公布了2004年度全球100处最濒危遗址名单,万里长城榜上有名。
除了长城,山西的国宝级建筑川底佛堂,坍塌严重,这么多年来却“根本没人管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村妙觉寺,满堂壁画受损,民间古建保护志愿者网上多次呼吁,修缮措施却仅为盖塑料布;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县南诏镇拱辰楼承包给私人开茶馆发生火灾,城楼大部分被烧毁;南京国家重点文保单位中华门城堡上,法拉利跑车在仅有十来米宽的城墙上急速启动,前进、后退、转弯……古建破坏时有发生,让人心痛。
古建筑是这些追溯既往的文化“活名片”,作为历史的遗存,民族的面孔,遗憾的是,这些古建的保护情况却很难如人意,据统计,全国超20%国宝级古建筑岌岌可危。
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古建遗产频遭损毁、破坏。专家分析认为,由于保护理念、法律保障、科学界定、保护经验,使得古建遗产的生存、命运堪忧。
“我国曾经拥有许多经历千百年沧桑的古城、古镇、古村落,拥有古城墙、古城门、古城楼、古建筑,只是,在缺乏文化素养的现代城建中,它们都被破坏了。”民间古建保护人士唐大华说。
在现代化建设的利益驱动以及商业化发展的硬性需求下,走过风雨的古代建筑,正处在一个岌岌可危随时都可能消失的环境中。
开发商利益为先破坏文物
在开发城市、提升城市形象过程中,开发商急功近利,将利益摆在首位,屡屡爆出非法破坏文物事件。越来越多命运多舛的文保单位,倒在了开发商的野蛮施工之下。
2014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即接报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违法建设等案件81起,破坏文物本体案件3起,其中绝大多数为法人违法案件。所谓“法人违法”也就是单位违法,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法人意志支配下,以法人名义组织实施的,以为法人牟取利益为目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相对于个体犯罪,破坏更甚。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表示,在一些政府主导的开发项目与文物保护发生冲突时,同级文物部门也很无奈。
过度商业化人为加速损耗
过度的商业化,不仅减弱了历史氛围,而且增加了火灾隐患,堪称古建最大杀手。
在旅游经济如火如荼的当下,古建筑似乎一下子成了抢手货,在资本和权力眼里,可迅速变现,可换成金钱和政绩。于是,以保护的名义开发,以开发的名义修葺,却在修葺中破坏。更有甚者,拆了重建,或者强行翻新,岂不闻修旧如旧?如果非要给鹤发老妪染发,给缺齿老汉镶上金灿灿的牙齿,岂不可笑、可悲?那些醉心于名利的资本和权力,不肯放过它,将古建沦为其谋利工具,更加加速了古建筑的损耗。
当地偷盗情况屡禁不止
“偷盗精美古建筑构件,是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新型犯罪。”文物专家说,散落乡间的未定级的古建以及文物,几乎都面临着败、盗、卖、拆的威胁。
古建筑构件被盗案件的频发,除与“收藏热”抬高价格有关,也缘于一些农民尚未意识到这些古建筑构件的经济价值而疏于防范。同时,由于很多农村古建筑没有纳入保护对象,部分地方对古董交易市场缺乏有效监管,一些来历不明的东西,没有人会细究,盗贼销赃相对容易。
对于历史文化,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这样的感叹,并多次强调保护古建筑等历史文化古迹的重要性。但是,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当下,将古建保护提升到历史新高度并真正付诸实践,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老建筑保护在城市进程中一直是世界难题。多方力量的缺失,使得古建保护之路,困难重重。
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
在近几十年汹涌的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古建遗产拆毁往往首当其冲;另外,目前在受法律保护的建筑遗产中,20世纪建筑遗产所占比例很小,当年向国际建筑协会提交的《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的清单》中的建筑,迄今仍有近半数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而对于《文物保护法》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50万元罚款上限,对开发商的威慑力几乎很小,在利益面前,起不到大的震慑作用。
缺乏资金支持
对古建筑的保护,资金短板不容小觑。虽然有国家财政数亿元的拨款,可文物基数太大,导致经费有限,只能是“先把国家级和省级顾过来”。根据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市、县级文物保护资金由地方财政支出,这意味着,市县级财政要承担高额的文物维护费用。年久失修的古建筑维修费用动辄上百万元,让政府压力巨大。
缺乏专业人才
除了修缮资金短缺,重视不足、人才匮乏等问题也亟待解决。像现在,对古建筑完整度的监测体系与损坏防控机制依旧不彰。而对专业人才梯队式培养的不足,也构成了文保的现实掣肘。目前,全国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设立专门文物行政部门的仅有1/4左右,县(市)一级大量文物行政管理职能由文管所、博物馆等事业单位代行,全国文物行政管理人员平均每县不足3人。
缺乏保护经验
很多古老建筑遗产具有自身特点,老化速度不一,材料性能寿命不同,每个传统建筑在保护和维修方面往往面临更大挑战。另外,文物修葺对设计方、施工方要求严格。国家、省市的文物保护单位都需要有文物保护资质的单位来修复。这个资质由国家文物局颁发。政府在这方面需要把关严格,让专业人员进行修缮。
尽管保护之路漫漫,但从当前的社会环境出发,我们也能很明显地看到,从政府到个人,对古建的关注目光越来越多,对古建的保护与修缮也越来越重视。在保护行动的过程中,对古建保持应有的尊重,先护后利,不装门面,才能真正将行动落到实处。
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建立保护范围,进行动态管理,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建设;要及时设立保护标志,起到“保值”的作用;要科学技术档案,对每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进行准确的评估和专人管理,以便更好更全面的进行研究与保护。
而基于法律、资金等多方力量的缺失,则有必要由国家或省级监管部门出台或细化关于古建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古建筑保护的层级责任制,实行常态化督查;同时,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也该考虑予以调整,以震慑住那些伸向古建的强拆之手;另外,一方面应循序加大资金投入,并纳入地方预算台账中,一方面还应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古建保护, 如加快探索对低等级古建筑的认领制;同时,也应将古村落的保护纳入农村工作中,并建立对举报的相关激励机制。
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是厚重历史积淀与文化传承。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的古建保护之路将越走越好,群众的珍惜、保护古建意识亦将集体苏醒,届时,古建保护将不再尴尬多多、力不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