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扇》里有个名句“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简直是一句盛世谶语。其实,何止房子,还有路,有桥,还有……但凡建筑,骤起骤灭比比皆是。快者,刚刚剪彩数月,慢者,使用不过三五年,即以新闻形式跳入人们眼帘。且有官员直言:中国的建筑寿命只能持续25到30年。
不妨古今对比下,应县木塔已有960年历史,赵州桥已历经1400年风雨,都江堰更是有2200年的高寿,至今仍未见老态。古人确实在极差的技术、材料下,为什么能将建筑物造得那么牢固,渐而造就了建筑史上诸多辉煌,这确值得深思!
2015年6月第4期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
2010年,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
相较之下,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
不妨古今对比下,应县木塔已有960年历史,赵州桥已历经1400年风雨,都江堰更是有2200年的高寿,至今仍未见老态。如今修个路、架个桥、建个房咋就这么不经用哩?古人没有钢筋水泥,没有起重机,没有“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口号,也没有没有“鲁班奖”、“梁思成建筑奖”,技术、材料都无法与今天相比,为什么能将建筑物造得那么牢固?
一味说古人好话那是叶公好龙,真让你穿越回去,未必愿意。但古人确实在极差的技术、材料下,将制度和人的主观能动发挥到极致,造就了建筑史上诸多辉煌。
古人的聪明真不是盖的。早在春秋时,他们已编成了一部《考工记》,记载一系列生产管理和营建的规范要求,叫“程式”,用于指导匠人实际操作。然后有专门的部门和官员来管理,如隋唐时期,在尚书省设工部,工部郎中掌城池土木之程式,后世基本上如法炮制。
到了北宋,建筑“程式”臻于完善,编订了建筑施工的标准化文件集《筑城法式》,收集了当时关于城池建筑、堤坝、水闸等的技术、工具、材料和工时等方面的规定。南宋时建筑工程“程式”更不得了,出现了著名的《营造法式》和《木经》。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营造法式》,那是我国建筑学史上的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件,有文字说明加图样参考,一册在手,万事不求人,保你建出又安全又漂亮又实用的建筑。
当然,这“国标”不是只拿来把玩的,是拿来执行的,如若不然,刑罚伺候。明代《大明律》、清代《大清律例》都有《工律》篇,那是针对工程建筑方面的法律,列出了对非法营造、虚费工力、采取木石不堪用、造作低劣等方面非常具体的刑法规定,细细看下来,头都是大的。总而言之吧,轻者打板子、给徒刑,重者处死,下面就是一个实例。
话说1621年,朱常瀛被封为桂王,封地在衡州,就是现在的衡阳,为此要建桂王府。王府是朱家面子呐,是一个大工程,一块大肥肉,多少人想将工程揽到自己手里。
按明朝制度,修造藩王府,由内官监掌印太监主管,由他派手下太监去监督工程。这时内宫里一个叫黄用的太监花了五万两银子行贿,弄到了监造的美差。
修造历时六年,耗费五十万钱,桂王府修成了,朱常瀛美滋滋地搬进去,不料有一天在休息呢,房梁咣当一声掉下来,差点砸到王爷。黄用和一同主持工程的工部营缮司主事高道素闻讯,慌赶送去五千六百两白银做修补之用,又献了四百两“问安银”压惊,桂王爷这才没有将此事闹大。
第二年三月初三,衡州连阵大雨,桂王梳洗时忽闻“如雷震响”,跑出来一看,妈呀,王府的正殿居然轰然垮塌了,六名宫女被埋在瓦砾之下。桂王气愤不已,将此事上奏崇祯皇帝。
皇帝派人调查,原来黄用等人为了多捞工程款,工程建设十分潦草,地基没有夯实,墙脚根基浅薄,石料之内,用竹条、松枝与河沙充数,梁柱所用木材,竟然有低价买来的朽木,完全不符合“程式”。这还有什么说的,将黄用等人拉出去问斩,再批银子重建。
所以说,光有“国标”还不行,还是不知道工程材料是哪来的,谁生产的,合不合格,质量可不可靠。
在中国古代,《吕氏春秋》曾提到“物勒工名”制度,大意说,器物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通过刻录信息,将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时间延长至未来、永久岁月,让人们树立对工程质量不折不扣的敬畏感。
“物勒工名”,我们现在叫“质量追溯制”,工匠必须把名字刻在自己所造的物品上,以示“背书”,担保质量。从一件商品的“工名”,可以追溯到制作商、制作者等诸多信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你还敢弄虚造假?
还有更绝的,没等到建筑垮塌,再来兴师问罪,在施工过程中,帝国老板就来抽查了,若有不合格者,当场问罪。明代书法家、文学家祝枝山在《野记》里记载,朱元璋修南京城墙,经常跑到工地去视察,检验工程质量,他随便走到一处城墙工地,就叫人将他指所之处拆开检查,看有没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合“程式”,若是发现问题,这一段工程的质监员、包工头、工匠都抓起来咔嚓掉,“筑筑者于垣中”— 把人当作材料给砌到城墙里去,以此残酷手段确保城墙修得固若金汤。
这种搞法不只是在建筑行业如此,其他的行业如织布也有“质量追溯制”,明永乐十三年规定,织匠“就予车上编号烙印,附册开写看验提调官吏并匠作姓名。日后有不坚固者,照名究治”。几乎所有的匠活,都搞“质量追溯制”,随时准备秋后算账。
当然,对于本来就诚信生产经营的人来说,“物勒工名”既具有防伪的作用,也相当于打广告,这就是最初的商标品牌推广。在建筑工程建设中,无论是用材还是工具,人们愿意选择质量好、口碑好、服务好的商品,而无论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都愿意通过“物勒工名”将商品品牌化,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也因之无形中提高了建筑质量。
古人最后一个聪明的法子,就是组织行业协会,让协会促使行业自律,提高质量。譬如北宋规定各行必须按行业登记,委任行业协会会长,叫“行首”或“行头”,充当本行会成员的担保人,负责评定产品质量。与建筑行业相关的工匠行会叫“鲁班会”,他们很重要的职责是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和形象,在行业内宣传和落实“国标”。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你总不会希望自己所在的行业臭得像狗屎吧?那就自己把自己管好点。
为什么古代没有现在的技术和材料,但建筑质量却有保障?因为古人有着严格的标准以及严厉的刑罚。常言,以史为鉴,我们是不是该静下心来,向古人学习?拥有更加新近技术与材料的现代人,是不是应该可以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