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潍坊一起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引来多方关注,该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报道指出这是山东省近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其实,不单单山东省,全国多地都曾爆发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据统计,江西省在今年第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湖北省去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3起,死亡30人;苏州市去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5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3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
在屡屡发生的事故中,我们不禁追问:多少生命,才能换来施工安全?
2015年5月第4期
潍坊发生4死2伤建筑施工事故:4月30日上午,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潍坊实验中学演艺中心工程开始浇筑顶板混凝土。当日17时30分左右,浇筑完毕收浆找平时,模板支撑系统发生坍塌,6名工人坠落并被埋压。现场人员迅速施救,5人被陆续救出,1人失踪。被救出的5人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而包裹在混凝土中的失踪人员于5月1日19时被发现,21时30分完成混凝土人工剥离后紧急送往医院,已无生命迹象。
6名伤亡工人都是来自菏泽的务工者,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40多岁。报道称,这是山东省近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类似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在全国屡有发生:
2014年11月10日17时20分左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涌表村的新怡智逸大厦工程基坑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的较大建筑工地坍塌事故。
2015年1月12日,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新世界A地块施工四标段(裙楼及地下室)项目,发生一起基坑土方坍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同天,武汉华侨城生态住宅社区二期工程(A-7地块)二标段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5年3月25日,银川市西夏万达广场二期B区14号楼工程(住建商铺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基础挡土墙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5年4月23日,银川市金凤区福宁城五期3号楼工程发生一起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造成2人死亡。
据统计,去年湖北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3起,死亡30人;而苏州市去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5起,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但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3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内蒙古自治区内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比去年都有下降,但事故也达到10起,死亡人数达到13人。
在建筑施工中会遇到许多安全风险,稍不注意就会引发安全事故。导致建筑施工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大致由高处作业风险、地质因素、环境因素、设备因素、材料因素、人员因素等组成,有时几种因素相互交叉产生。但总的来说,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领导重视不足,机构设置不全。
在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社会监理单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地位不断下降。造成这一状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企业领导对施工质量安全重视不足,原来独立的质量科、安全科现在都精简为工程管理部内的一个岗位,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队伍不断萎缩、大量流失。建筑企业过分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忽视自身质量管理机构的构建和人员安排。监督机构仅注重了一个工程形成过程中到位检查的那几天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放弃了大量的不在现场检查时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企业人员安排不足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忽略质量员、安全员的设置。长期以来,企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习惯于现场检查、验收、评定,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做了大量本该是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员、安全员应做的工作。事实上,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工作范围、工作深度,质量安全监督人员都代替不了施工企业质量员、安全员的工作。
(二)施工一线工人作业水平不高,操作不规范。
随着建筑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筑工人队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管理与劳务两层分离,民工成为建筑工人的主力,建筑工人从原来具有1~8级技术的工人,转变为未经系统培训的散兵游勇。主要由农民工组成的施工一线工人队伍,缺乏培训,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技术能力、整体素质水平都有待提高。很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往往发上在不起眼的小细节上,施工一线工人的具备较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施工操作规范,对避免质量安全隐患有重要意义。但在许多建筑工地上,我们发现最适合于一线操作工人,用于规范其操作流程的“操作规程”不被重视,甚至被遗忘,一线工人仅凭师傅口头传教,全无“操作规程”作指南或约束。
(三)建筑材料不符合规格。
建筑工程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基本单元,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材料标准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质量等级、结构安全。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引起返工,重者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材料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材料送检样品与工程中所用的材料不同;所用材料未检先用;订购材料时提供的合格证、检验资料与材料不符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施工企业都会带来严重的人身伤害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在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当下,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成为我们当前必须直面的一个问题。施工中,作出相应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义不容辞。
构筑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转变建设工程相关主管政府部门职能,建立完善长效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彻底改变传统建筑工程重审批轻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尤其在对建筑企业的综合资质和业绩审查和招投标监督管理任何环节中,要切实行使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从技能水平、服务水平、以及安全生产等功能全方位地审查施工企业综合技能素质水平。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监督机构,时刻关注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并制定完善的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过程中各企业相关的安全权责,以安全考核经济杠杆和奖罚分明等措施手段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制度落到现场施工各工作点、面上,促进工程建设高效稳定的进行。
做好阶段性控制
加强阶段性控制是提高现场施工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首先应从源头控制开始,严格审查相关施工企业的资质、业绩等文件资料,对于像塔机等特种设备或特殊作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其从业资格证书,对于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企业单位或施工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从而从源头上将安全隐患排除在施工现场外。对于施工阶段,要严格制定不同阶段的评分考核制度,不仅要安排现场安全施工监督人员,而且还要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由多方建设监督单位共同组成的安全巡检机构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巡检,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应立刻叫停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和个人应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推进安全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顺利进行。
严把现场安全施工方案
在进行现场施工方案审查时,要重点做好安全施工各方面的检查,不仅要对施工方案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点进行详细分析辩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排除危险点处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安全施工的不利外部环境因素;同时还要检查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是否结合了工程特殊性能,尤其是对于一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反复推论,在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进行现场施工。在现场施工方案中,除了要考虑方案安全保护措施方案外,还要制定几种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方案,以提高现场安全施工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效益。
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
工程建设阶段中除了要加强现场安全施工监管力度外,还需要加大抽查力度。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力度,不仅要督促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建立完善的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安全责任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督促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建设特性要求,请有责任心、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位一体,切实将安全施工落实到任何作业点、面上。
做好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调度管理
施工机械是工程建设工程中重要动力源,也是现场施工安全控制的重要对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调度管理说到底还是体现在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方面。操作、检修维护施工机械,尤其是像塔机等特种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除了要有丰富的技能知识水平外,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将安全贯穿于整改施工现场机械调度运行管理各环节中,充分发挥施工机械的综合性能水平,不仅可以延长施工机械综合使用寿命,同时还可以降低施工机械发生故障率,有效保证现场施工整体质量水平和进度。
建筑安全施工问题一直为政府相关部门所重视,出台的政策也越来越有针对性。针对当前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频发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陈政高说,对发生事故地区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发生死亡5人以上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三是对于事故频发、造成影响恶劣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责令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每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督办是否符合时限要求、督办是否合法合规、督办是否处罚到位。事故查处情况将在中国建设报上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当前重点要解决安全管理松弛、安全责任不清、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此外,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坚决扭转当前安全生产不利局面。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我国出台工伤保险新规保障农民工权益
为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征缴方式不够灵活、劳动关系确认难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于2014年12月29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后,各地积极出台方案,落实工伤保险新规,保障农民工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4月21日宣布,今年起开始实施“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从根本上保障建筑施工等领域职工的工伤权益。详细:工伤保险新规保障农民工权益 利好建筑业升级
尽管工伤保险很难弥补农民工受到的伤害,也救不回逝去的生命,但以此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重视。
在很多建筑工地上都贴着类似“施工安全重于泰山”之类的宣传语,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多是一种责任。很多工人都是家中主要甚至唯一的劳动力,一旦出现事故或许意味着一个家庭的悲剧。类似的悲剧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笔者希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将安全施工落到实处,使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