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政策出台之后,各地纷纷推出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长期以来的农民工维权难有望得以有效解决,建筑业中存在的用工不规范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也将得以极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