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紧接着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小微企业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轻骑兵”,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政策激励下,我国小微企业获得新的发展预期,活力进一步迸发。但困难仍然存在,并且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不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他们中的大多数将如履薄冰、举步维艰。
2014年10月第2期
2014年4月,由国家财政部代管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完成国内首份《中小企业税收发展报告》,通过对18个省份5002家中小微企业调研发现,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且差距较5年前增加近一倍,税负负担、融资难已经成为国内小微企业发展的两大核心挑战。
目前,小微企业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城市教育费(2012年新增)、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其中,土地使用税,无论如何都必须要缴纳。虽然说财政部门持续进行结构性减税,但实际上,涉及到制度性的税目极为有限。
除了税之外,还有费的问题,如政策性收费、行政性收费、社会性收费等,给小微企业带来了较重的负担。据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但相比政策性收费、社会性收费等,这些举措无疑是杯水车薪。
考虑成本与利润之间的比率,小微企业税费成本约占实际经营成本的10%,有些甚至达到了20%,税费负担不可避免地对企业经营造成影响。参照西方国家政府管理小企业重就业、轻税收,普遍实行低税率、简税制,以减轻企业纳税负惮推动就业率的基本理念,我国的小微企业仍然存在法定税负偏高的问题。
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又称“国十条”,再一次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聚焦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方面。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本结构单一、产权不明晰、盲目追求扩张等内在缺陷,造成难以识别有效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贷款风险偏高;二是缺少一些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外部政策配套措施;三是金融机构服务体系还需不断完善,包括融资渠道结构性失衡、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票据和信托等产品发展、信用风险分担机制、融资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和经营状况、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等。
尽管多家银行出台了多项政策力援小微企业融资,但小微企业依然不具备对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而在转向第三方融资平台寻求资金的过程中,往往也会面对融资成本高,合同条款要求苛刻等诸多问题。再加上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导致银行不得不通过自身力量去调查核实客户的信用状况,提高了业务成本。如果放贷,银监会一定要中小企业提供财务报表,这就给企业带来审计费用,抵押评估也要费用。经测算,中小企业的资金成本中,除了银行融资成本,其他费用占60%。
2014年4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年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去年8月1日,国家对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度是2万元,此次新政将这一额度提高至3万元。财政部此前表示,免税额度为2万元时,每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减税300亿元。此次免税额提高至3万元后,减税规模将超3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年内第二次出台对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实属罕见。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9月底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从财政政策来看,中国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上,第一位就是进一步给小微企业减轻税负。
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大融资支持,同时,鼓励银行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鼓励大银行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并推动民营银行设立取得实质性进展。此次常务会议专家认为,这些举措既立足现实,又意在长远,有助于缓解融资难这一“老大难”问题。
中国银监会9月29日发布消息称,同意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同意上海市筹建上海华瑞银行。年7月份银监会已批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和天津金城银行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至此,首批试点的五家民营银行已全部获准筹建。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以大中型银行为主,大银行的特性使其天然地愿意服务大客户,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要求。为此,业界一直对民营银行寄予厚望,希望借助这一改革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为实体经济“输氧供血”。今年商业银行新增信贷约有四分之一投放小微企业,资金供给再大幅增长的空间不大。这就需要多一些与小微企业相匹配的银行,专心致志做小微金融,配置相适应的业务人员和信贷流程。相关人士认为民营银行多是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门当户对”。
今年以来,在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和拓宽融资渠道两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遭遇了“最后一公里”现象,甚至出现企业申请优惠成本大于效益的尴尬局面,优惠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是架空政策。按规定月销售额3万元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但实际上有些地方采取了合并收税的方式。比如企业这个月的收入2.8万元,下一个月的收入4万元,理论上第一个月应该免税。但有关部门采取了几个月合并之后收税,因为月均收入在3万元之上,所以应该减税的月份实际上还是收税了。
二是数字游戏。银监会规定,小企业信贷要实现“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某股份制银行人士直言,这样的做法没有持续性。比如,有的银行今年增量100亿,明年101亿元,一样满足监管要求。另外,在小微企业的认定上,也有很多“花招”。比如,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员工一般不超过20人,在高速公路建成之前,销售收入不过几百万元。如此来看,给这样的项目公司融资也能纳入小企业信贷的范畴。
三是落实不力。一位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属于营改增企业中税负增加的部分,财政会根据企业申请进行补贴,但是每年都需要提供很多的材料,材料审核完成后才可以申请,而小微企业一般为兼职会计或者会计兼很多的工作,实在没有精力来准备那么多的资料,有时企业无奈只好放弃这笔补贴。
我国现规定月收入3万元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这就会导致月收入2.9万元的企业和3.1万元的企业,规模相差不大,税负却相差很多。不少基层人士建议,为优化政策落地效果,让优惠效益最大化,可适当对小微企业进行以下四方面的调整。
其一,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不宜简单地用数字“一刀切”。 可采取“起征点”和“免征额”的组合措施。其二,政策出台时就尽量精细,配套措施考虑至“最后一公里”。其三,保持稳定的优惠力度,使其成常态。其四,利用信息化技术,践行落实便捷化为先的原则。指定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供企业查询,方便企业人员方便快捷地了解最新优惠政策。
在落实优惠政策过程中,小微企业还存有降低人工等成本、扩充受惠范围和简化操作手续等三方面的期盼。一是中小企业人工成本比较高,但目前尚无针对性的优惠措施。二是各类费用比较繁杂,申请优惠政策的成本大于效益。三是一些政策的优惠范围还不够大。例如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可以适当放宽,增加受益企业范围。例如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按照月收入不足3万元作为判定,很多企业都被拦在了门槛之外。
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建筑装饰行业,受税负过重、资金链紧张、用工成本大幅上升以及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困扰,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正处在“温水煮蛙”的艰难处境。
建筑装饰企业税赋负担重、企业所得税偏高,有的地方还存在重复交税和搭车收费的不合理现象,直接压缩着建筑装饰企业的利润空间。各项收“费”名目繁多,各种类型的担保金、履约金、保证金等给建筑装饰企业增加了新的资金压力。近年来,虽行政收费有所删减,但仍居高不下。
融资难问题一向是制约中小建筑装饰企业发展的瓶颈,融资渠道狭窄,主要依靠其内部资金的积累,在资本市场中通过直接融资途径得到的融资状况很不理想,从银行中获得授信仍旧十分困难,授信手续繁琐,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这些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国中小建筑装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解决其融资困境迫在眉睫。
从某种程度上看,小微企业的困局就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困局,小微企业的困局不仅是基层经济状况的反映,同时也已经成为判断决策层宏观经济政策的感应器。减负、减负、再减负,小微企业能否丢掉包袱、轻装前行,改善生存环境,事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