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
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将农房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农房作为一种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不动产,将为农民转移进城带来可能的转让收益,更为城镇化和户籍改革带来直接动力。
这两项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但就实际国情和政策而言,让农民自愿地成为城市人,让农民与城市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或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