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有利于消除企业重复纳税,提高市场竞争力
“营改增”后可以延长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消除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税制下对建筑业的多层级重复征税,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进而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
2.“营改增”有利于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融合
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通过发票把买卖双方连成一个整体,并形成一个完整抵扣链条,促进上下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3.“营改增”有利于促进全行业的结构形式更趋合理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管理的总体思路,建筑行业的结构形式应该是“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金字塔形结构。但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千军万马挤在总承包这一独木桥上,很多企业从事专业施工的积极性不高,这与现行的营业税征收办法也有一定的关系,特别是有些地方政府的揽税、返税做法起了不良导向作用
4.“营改增”有利于规范建筑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支付总、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的进项税额抵扣将成为税务部门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同时,“营改增”后,因建筑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需通过网络认证系统确认,这必将促进建筑业产业链上发票的进一步规范化,可以有效规避虚假发票。这些也必将对规范业主行为和施工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5.“营改增”有利于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创新发展
增值税是针对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增加值而征收的税。建筑业要发展就要改变建筑业的劳动密集型发展方式,在科技进步上找出路,现行的税收政策大大降低了企业要求技术进步的积极性。譬如住宅产品工厂化的过程中,由于产品本身成本较传统作业方式要高,再加上构件生产和建筑工程重复征收营业税,很难使新的产品形成优势,实行“营改增”后可望改变这一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