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证书挂靠”是合理的市场关系,有需求、有供给,有收益、有风险?
然而,这种供需双方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无视,住建部相关法律法规中注明: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等行为均是被禁止的行为。
“证书挂靠”是违法的行为,建筑市场和相关企业对这种行为的姑息是养奸,姑息养奸必然翻船。当翻船情况发生之时,受害的不仅仅是建筑行业,更是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牵涉“证书挂靠”的建筑工程质量事件举不胜举,最近发生的一例是:2016年台湾大地震中,受灾最严重的是台南永康维冠大楼。
台南永康维冠大楼在6日凌晨一场规模6.4的大地震应声倒塌,楼内114人遇难,1人失联,死伤惨重。台南地检署调查发现,除了这座大楼设计违规、偷工减料的原因之外,该大楼还涉及到“证书挂靠”——维冠金龙大楼并非由签证建筑师张魁宝设计,有违反法规借牌给他人申请建照的事实。维冠负责人林明辉、建筑师郑进贵、张魁宝等3人获淮扣押。
2009年震惊全国的“上海倒楼案”中,陆某将建造师证挂靠在施工方众欣公司,这家公司实际并没有一个人拥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符合竞标要求,却凭借陆某证书获得竞标资格并中标。事发后陆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除了对终端使用者财产和生命造成威胁外,“闲置资格证书”的所属人和使用者、建筑工程负责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之后,他们在行业市场和业主方的形象与口碑也被面临倒塌的危险。
证书挂靠挑战市场管理的基础,必然影响到企业建筑行为和建筑工程质量,已成建筑安全的一大隐忧。无需赘言,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所属方而言,这也是一场无妄之灾。更遑论对建筑行业市场的发展、建筑人才队伍的壮大,甚至对城市、国家的发展而言,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