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兴行业,政府监管缺位
首先,制度不健全,准入门槛过低,造成大量企业急剧增加,良莠不齐。银监会统计信息显示,这些进入众筹市场的资金大部分重新返回资本市场或者充当贷款资本,并没有进入实体经济或者消费性借贷。如果一旦泡沫破裂不仅会拖累信托基金和银行市场,甚至有可能影响实体经济领域。
其次,缺少法律支撑,监管缺位,风险加剧。面对数值庞大的众筹市场,在缺少法律作为支撑的前提下,只有通过银监会和央行公布的一些制度进行监管,因此为一些不法企业留下了很大的法律空白。
二:企业自身:内部审查机制不健全 自控风险能力不足
作为经济的微观单位的企业自身也存在很大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审查机制不健全、自控风险能力不足等。
首先,对借款人资格审查不严。有的企业为了保证资金的有序流转很多没有完全落实担保制度,有的公司甚至没有担保条款。又由于没有对众筹公司必要的行政约束,很多公司没有进行必要的财务公布
其次,担保制度落实不完善。很多中国的企业为了保证资金的有序流转很多都没有完全落实担保制度,有的公司甚至没有担保条款。其结果是,更多的个人投资者没有对众筹清醒的认识,而盲目投资,造成不理性资金涌入众筹市场,从而掩盖了市场内的很多问题。
所以众筹不管对于发起者和消费者都是有一定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