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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文已取消“落标费”
   时间:2015-06-05 14:09:4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日前,一条微信在深圳建筑设计师的朋友圈内炸开,这条微信是这样写的:“建筑设计行业要一起来维权!在深圳发改委的提议下,深圳政府投资的建筑项目方案招标以后不再支付标底费……”

  日前,一条微信在深圳建筑设计师的朋友圈内炸开,这条微信是这样写的:“建筑设计行业要一起来维权!在深圳发改委的提议下,深圳政府投资的建筑项目方案招标以后不再支付标底费……”

  据了解,建筑设计师们口中的标底费,是一种招标补偿费。此前有规定“对于达到设计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应 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而在2012年12月,深圳市财政与市发改委已明文规定,在未经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补偿费”不予发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市发改委批复总概算的科目和金额使用财 政性基建资金,未经市政府同意,严禁列支不属于项目总概算范畴的款项。尤其不得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中承诺以比赛奖金、落标费等形式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 为有关单位提供奖励或补偿。为保证财政性资金支出的合法、规范,我委与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费支出管理的紧急通知》(深财建 [2012]221号),重申上述规定。”

  按照该规定,在未经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补偿费”实际上被明确取消。而对于过去的两年内究 竟有多少项政府投资项目取消了招标补偿费,对此,深圳市财委表示,由于相关费用不属于财政性基建资金支出范畴,不掌握相关数据。

关键词: 深圳 招标补偿费 取消 落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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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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