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筑施工现场、拆除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围挡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赵向东宋新萍
本报焦作讯记者从5日召开的焦作“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上获悉,从即日起,焦作市对建筑拆迁施工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治理。5月10日前,完成对施工工地的拉网式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实施整改。6月10日前,各项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焦作市各县市区所有建筑工地、市政建设工地、拆迁工地等施工现场,要求对其抑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逐家登记造册,对照《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各项标准,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包括: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四周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拆除工地必须设置隔离围挡,并封闭严密。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装置,保证运输车辆不带泥上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适时洒水和清扫,防治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及生活区、工作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闲置场地应进行固化、绿化等防尘处理;水泥、石灰、石膏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存放,不能密闭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施工单位选用的土方或工地垃圾运输车辆,应为密闭式运输车辆;泥浆运输车辆必须选用全密闭式车辆。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出现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必须采取防扬尘应急措施,且不得进行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作业及工程拆除等作业。拆除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喷淋(雾)降尘措施,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全部覆盖并在10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后不能及时开工建设的场地,必须采取地面喷水、固化硬化等有效措施防止场地扬尘,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