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将实行工程优质优价制度,鼓励南安市施工企业打造精品工程,给予一次性一定额度奖励,激励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争创优质工程。其中,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精品工程,对本市项目荣获“鲁班奖”(国家级)、“闽江杯”(省级)的南安市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南安市项目荣获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南安市企业,市财政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此次,将实行工程优质优价制度,鼓励南安市施工企业打造精品工程,给予一次性一定额度奖励,激励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争创优质工程。其中,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精品工程,对本市项目荣获“鲁班奖”(国家级)、“闽江杯”(省级)的南安市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南安市项目荣获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南安市企业,市财政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