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次制定专科医院基本标准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5-07-06 13:48:1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近日福建省出台《神经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全省各地将开展神经科医院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和日常监督管理。这是福建省首次制定专科医院基本标准。
根据标准,福建省三级神经科医院应具备住院床位总数300张,其中神经内、外科床位占80%以上;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技术人员,ICU科每床至少配备0.8名医师,同时每床至少配备0.8名护士;科室和专业组的主任须具有主任医师职称。二级神经科医院的标准是:住院床位总数100张及以上,其中神经内、外科床位在80%以上,ICU科每床至少配备0.6名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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