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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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0年6月26日经建设部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在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发文单位: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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