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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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关键词:饮食建筑设计,餐馆建筑,污染源,公共卫生
字数:6011
资料类型: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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