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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须严守复工时间 落实不力参建单位将一律列入黑名单
来源:南通网    时间:2020-02-11 14:17:49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对因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的项目,其参建单位将一律记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限制招投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获悉,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人员集中、流动性大、外来施工人员多的特点,市住建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管控工作的通知》,全市所有房屋和轨道交通工程一律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开工。具体复工时间、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所有房屋和轨道交通工程的全部相关人员不得提前返通。工地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在复工前除留守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等区域。项目留守值班人员要佩戴好口罩等防护设施,定时测量体温,不得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对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诊治,并按规定上报。

对因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的项目,其参建单位将一律记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限制招投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蒋娇娇

 

关键词: 建筑工地 复工 时间 参建单位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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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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