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讯 近段时间,受疫情防控影响,中小微企业承受的压力广受关注,如何在防控疫情的同时,落实“六稳”要求,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难题。2月3日,深圳市福田区重磅推出《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以下简称“福企”11条),支持受疫情防控影响的行业企业渡过难关。这是全国首个县区政府出台的防控疫情应急扶持企业政策。这一政策的推出,也恰逢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要求“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可以说这一政策的推出恰逢其时。
据福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福企”11条是以“火线”方式诞生的,相关产业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早谋划、早行动,短短4天,密集调研企业、行业协会,加班加点,聚焦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推出了一份有担当、有分量、有温度、有针对性的政策。主要特点有:
痛点“找得准”。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最突出的“痛点”是租金压力大、用工难。福田区直击“痛点”,精准施策,推出“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鼓励和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和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协助企业招工的人力资源机构给予支持”等政策,实现“一击十环”,诚意满满、雪中送炭。
支持“力度大”。福田区以“真金白银”帮企业的责任担当,给辖区企业吃下“定心丸”。“福企”11条中,对单个企业给予的支持最高达到200万元,提出了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实行“一免两减半”,即1月、3月租金减半、2月租金全免,还明确了“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等政策。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的政策还特别明确,企业可以同时叠加享受上级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用足用好支持企业的“政策工具”。
政策“受惠广”。支持一家企业,受益的只有一家;但支持一个园区,受益的将是几百家企业;支持一家金融机构,受益的会是几百个小微企业。福田区想方设法、因地制宜,通过支持园区、金融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行业企业,以政府资源最大化撬动社会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排忧解难,预计可覆盖数万家企业。
作为“有担当”。福田作为深圳中心城区,也是全市商贸、服务业中心,商贸业占全市的近3成,集聚着全市最多的供应链企业,这些行业领域恰恰是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所必需的。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这次“福企”11条支持的不是“高大上”的大企业、大集团,而是关注批零住餐等“小行业”。由此可以看出,福田区推出这个政策,不是为了一时一地的GDP增长,而是立足于维护整个城市的运行,而且政策出台速度非常快,防止这些与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行业受困,更好保障和支撑城市运行,展现出中心城区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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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
“福企”十一条
(区政府常务会议2月3日原则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支持我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落实“六稳”,特制定以下应急扶持政策。本政策的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较为直接的福田区重点行业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商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建筑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和科研技术服务业等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为上述行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
第一条 租金减免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第二条 生产经营支持
支持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发展生产,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
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第三条 贷款贴息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第四条 融资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新增贷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助企业渡过难关或帮助企业实现平稳发展的,在2020年金融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并在本年度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第五条 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辖区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条 核心人才支持
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
第七条 攻关项目支持
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八条 劳动用工支持
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第九条 招工支持
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第十条 服务支持
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第十一条 叠加配套支持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由福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本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满后根据疫情情况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