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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施工许可证资金到位证明、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社会投资房建项目可不招标
来源: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布平台    时间:2018-07-23 09:44:2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国务院文件全文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

  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 以诚信立身兴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以诚信立身兴业。

  会议指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要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需要专项或重点检查的,也要严格规范程序。

  二要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

  三要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

  四要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完善考核和问责免责办法。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都要推出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和效率的监管创新举措。

  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一是对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并抓紧修改或废止规章、文件。年底前先行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等一批证明事项。

  二是对法律法规有规定,但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间核查等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事项,要提请修法,依托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予以取消。

  三是对各地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规定外,最晚应于年底前取消。

  四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几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显威。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

  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对侵权假冒、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整治,让失信者受到惩戒和震慑。

  三是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是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群众福祉。

  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关键词: 国务院 决定 取消 施工 许可证 资金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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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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