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建部一次性连撤四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是否意味着今年住建部对施工企业的业绩核查会越来越严格呢?
企业人员
根据226号文件分析,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企业资质都不要求有建造师等企业人员。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对建造师等人员仍有要求,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企业保留技术负责人这一项要求,特级资质另有规定。
因此,人员核查包括:
1、三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
2、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3、特级资质人员改动过后的要求还在征求意见稿中。
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员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人员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人员要求
随着资质标准不断简化,资质对建造师人数要求基本取消,对企业业绩要求逐渐增加,对建企实力的考核从指标导向转为了结果导向。因此,资质动态核查对人员要求相对业绩难度要低一点,但也不可忽视,特别是建造师这一块。
其他核查内容
资质动态核查内容除企业业绩和执业人员要求外,还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装备等。参照江西省资质动态内容,除业绩和人员外,还包括:
1、企业资产情况。提供企业近三年能反映净资产和负债情况的财务报表;
2、企业办公场所、工程技术装备情况;
3、企业的市场拓展和生产经营情况;
4、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
5、查询企业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有无被投诉举报,有无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
6、实地核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核查项目工程资料,项目人员从业资格(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程款项支付凭证等资料,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那么,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各地的具体内容会有所差异,参照江西省资质核查标准:
合格结论
1、被核查企业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且能够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抽检业绩及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3、市场行为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不合格结论
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1、工程业绩造假;
2、企业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企业相关人员数量未达到资质标准人数要求;
3、企业提供虚假人员、设备厂房或业绩证明资料;
4、企业在建项目存在违法转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总结
国家一方面在资质标准上做减法,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另一方面,在监管上做加法,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并不断地在鼓励采用智能化提高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笔者推测,2018年,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或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