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该批复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原则同意《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在改革方案中,与建筑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四项:
改革工程监理管理体制。对乙级、丙级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改革设计类等资质、资格管理。扩大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增加试点项目数量,完善审批与监管流程,探索建筑师负责制与监理体制间的衔接机制。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实行告知承诺。
改革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参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监管模式,扩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范围,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免于考核外国业务背景。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实行告知承诺。
改革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资质管理。对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含首次申请、延期、变更)、乙级和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含首次申请、延期、变更)实行告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