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等9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等14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本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主 任:何立峰
2017年12月27日
【政策解读】
2017年12月27日,发改委发布了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等,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终于消停了,长达33年的定额体系寿终正寝,成为历史。当然废止定额管理文件不等于废止定额本身,但定额本身也是早晚要废止的,因为它是成为行业发展的桎梏。
我们先回顾一下这个文件到底长啥样的,就先说一下当初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吧。
自一九八五年起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一律由拨款改为贷款,所以,你们看到这个文件由计委和人民银行两个部门联合签发,“计委”就是“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简称,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改为“发展和改革委员委”,简称“发改委”。当时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就是为了适应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投资额度,特制订定额编制及计价的一些原则和规定,其实还是计划经济的思维、语境和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