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要
1、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
2、“四库一平台”建设
3、严查挂证,公开举报
4、对失信人员吊销执业资格
5、招标项目经理实名认证
6、取消建筑企业“属地纳税”
7、新增装配建筑工程量消耗定额
8、先开工不再核发“施工许可证”
9、取消园林绿化资质
10、实行新版招标管理办法
11、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12、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启动
13、无死角规范PPP项目
14、工程质量保证金降低至3%
15、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取消
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17、招投及物业管理资格大变革
18、取消”建设项目环评单位资质管理
19、推行招标电子化
20、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一律不认可
详细内容
2017年还剩最后一个月,今年,建筑业改革之举不断,每一项改革都与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今天,来为大家盘点2017年迄今为止,建筑业都发生了哪些大事?都有了哪些改变?
一、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对于原先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很大变动,例如:
去除了“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
明确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承接项目规模。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
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二、推进"四库一平台"建设,业绩补录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
6月21日住建部发文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业绩补录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确保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