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小户大家”
《导则》中,对于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专家评审、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管、严格验收、售后服务、执行监管、物业管理、社区营造等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共有产权住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共有产权住房推行街区制,按照“大开放,小封闭”的模式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封闭组团内应实现人车分流。
共有产权住房以集约规划为主导,倡导“小户大家”理念。其中,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城六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9米。
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工程竣工永久性标识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将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交房质量纳入工程质量重点监管范畴。
开发建设单位应按规划设计方案,搭建“试错样板间”“工序样板间”“成品样板间”,并接受专家审查。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交付前一个月,开发建设单位应组织购房人进行预验房。
智慧社区,共治共享
倡导“互联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理念。在共有产权住房中推广使用智能化建筑技术,全面推行三网融合,实现小区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试点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仓库;推广“参与型”社区协商模式,营造良好的社区交往空间,将图书馆、健身馆作为标准配置, 提供社区交流场所。
《办法》、《导则》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保障房建设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保障性房建设品质迈上新的台阶。未来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成为集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节能环保、质量过硬、智慧科技于一体的优质项目,以其卓越品质,推动职住平衡,营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