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五:
取消“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解读:此项调整主要针对升级和增项部分,无论是取消过多的检查,还是取消5个类别的上限限制,都是为了简化,再简化,这也符合通知简政放权的精神,但这段话被不少别有用心的人曲解为建造师的重要性及需求性大大减少,其实此项中的“既有”对此已做了清晰的解释,既有,是指已经有的。仅这条理解,就是升级、增项,对企业原有资产和人员不再检查,仅此而已!新增的资质,仍然要做合规性的检查。实施后,企业对建造师、造价师等工程师的需求量将加大,证书的含金量越来越高。
变更六:
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解读:此项通知对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做了规定,明确了劳务分包不在此次换证工作考核范围之内,既解决了劳务工的民生问题,又保存了建筑业的基层力量。
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住建部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这是政府放权与监管并进,助推建筑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简政放权,并非表示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尤其是在建筑业市场环境亟须得到规范的大前提下,简政放权是做减法,而市场监管是做加法。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说,需要在加快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而最有效的监管则体现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动态监管模式。
来源:住建部、 建筑资质管理、度川管理研究部、建筑管理、筑龙施工、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