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机场场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以下技术不复杂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D,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C以下,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各类场道维修工程。
二十二、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民航空管工程和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二十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或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二十四、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及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万吨级及内河3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8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二十五、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沿海2万吨级和内河5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4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二十六、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300吨级以下船闸或50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二十七、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类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散货(含油、气)、杂货和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二十八、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二级资质:可承担大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三级资质:可承担中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二十九、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0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10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25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5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三十、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河道、水库、湖泊以及沿海相应工程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清淤、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2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道、湖泊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3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湖疏浚整治工程及吹填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