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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台建筑业新政:工程质量保证金下调2个百分点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17-07-10 09:13:34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上述《意见》还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开彦表示,装配式建筑按照30%的比例设置比较大,单纯去提装配式建筑是不合理的,而应多元化发展。

  7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住建部官网获悉,住建部会同18个部委制订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意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上述《意见》明确表示,要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比如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意见》还指出,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承包履约管理,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曾就“转包挂靠”行为明确表示,所有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里,40%左右都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这些年来这些问题愈演愈烈,已经到了非下狠手治理不可的地步。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人居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专家组组长开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正在进入转型和调整的关键时期,政府不能缺位,应制定标准化的规则,依靠市场力量调节发展,并由市场来淘汰。此外,他还特别强调,政府出台硬性规定的同时,也要防止“一刀切”。

  此外,上述《意见》还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开彦表示,装配式建筑按照30%的比例设置比较大,单纯去提装配式建筑是不合理的,而应多元化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住建部、财政部近日还联合发文,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下调了两个百分点。以此看来,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关键词: 住建部 建筑业 投资 招标 工程总承包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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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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