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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取消绿化工程施工和对外承包工程的资质要求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17-03-27 10:12:1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全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6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7年3月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中介服务事项、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3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2.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关键词: 国务院 取消 绿化 工程 施工 对外承包工程 行政法规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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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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