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让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一样,海绵城市建设同样被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及。他说,2017年,要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众所周知,海绵城市及相关水环境治理的政策与工程建设一直是过去两年的热点问题。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从加强规划引领、统筹有序建设、完善支持政策、抓好组织落实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吹响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角。
《指导意见》就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其中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据了解,2015年和2016年,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分两批确定了30个试点城市,其目的是通过在区域性片区探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形成一套可复制与可推广的做法、经验、机制和建设模式。
因城施策去库存
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
房地产市场的风吹草动向来牵动民心,同样也受到国家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房地产调控每年都会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今年,李克强总理用大篇幅介绍了2017年国家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举措。
他说,目前,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仍然较多,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目前,城镇还有几千万人居住在条件简陋的棚户区,要持续进行改造。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告别棚户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中创造新生活。
业内人士表示,“居者有其屋”是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最朴素的愿望,要实现这个目标,政府就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扩大供给,完善住房保障机制;二是抑制投机,维持房地产市场动态均衡。
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表明,政府极其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