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经济下滑、传统建筑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国家先后发布了几项重大战略规划,一大批基建项目接踵而来,如“中原崛起”、“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城市群规划”等,但是对于普通的民营建筑企业而言,在与实力强大的国企和央企的竞争中总是稍逊风骚,面对这么多的好项目,大多数民营建筑企业只能隔岸看花。尽管国家在投融资方式等方面作了很大的创新,比如加强政府扶持力度、推行PPP模式等,但是由于民营建筑企业在某些方面的劣势,即使参与,最后常常只能望洋兴叹,落得陪太子读书的局面。
但是市场中总存在机会,目前阶段我国城镇化水平还比较低,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我国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市场巨大,由于资金问题该市场一直启动不足。为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近日(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对我国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的投融资政策力度空前。
农村的基础设施市场巨大,此前特色小镇的建设已引起社会热烈反响,这次再次给予农村投融资政策大力支持,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可谓一重大利好,有以下几点值得特别关注: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改革投融资方式,构建多元化新格局
1、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
2、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和市场化融资,重点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3、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发行县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合债。
4、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农村供电、电信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不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基金。
5、实行一体化开发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进行捆绑,实现相互促进、互利共赢。
三、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
1、支持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
2、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
3、支持地方政府将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提高收益能力,并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具体如:
公路:推广“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
供水: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所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或依据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鼓励开展农村供水设施产权交易,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将一定期限内的管护权、收益权划归社会投资者。
电力: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网投资业务,赋予投资主体新增配电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通过公私合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运营。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清洁能源项目和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
电信 : 支持民间资本以资本入股、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参与农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
四、健全定价机制,激发投资动力和活力
在农村供水价格、用电价格、水垃圾处理取费等方面给予了明确支持,详情见后附文件。
民营建筑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建筑企业,在大的基建项目、PPP大项目上竞争不过央企、国企,但在中小项目上有绝对优势,尤其是家门口的中小项目优势明显;另外,民营企业在运管过程中的优势更是突出。
国务院这次发文,简直就是给中小民营建筑企业量身定做的。 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与社会、民间资本合作,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中小建筑企业这下总算迎来了春天!这是承接项目、实现利润增长的一大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