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已派出督察组赴部分省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2月3日开会提出,13日就落实了!本届政府的雷厉风行,让不少人惊讶,更多的是支持和点赞!那么,此次专项督查,与以往有哪些不同呢?
重点查什么?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此次专项督查,主要督查:
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情况。
很明显,就是查各地的落实情况。但是,这次督查又不同以往,需要特别重视!
1、查旧案、抓典型
2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
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
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
这一次,就是要“杀鸡儆猴”,抓典型、查旧案,特别是过去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和企业,一定是重点查处对象!
2、查地方政府
之前提到过,李克强总理放出重话:
坚决解决涉及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
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规定:
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另外,还提出“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就是要强化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制度,官民平等,苍蝇、老虎一起打!
3、查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
重点督查工程建设领域,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执行情况。
4、查“黑名单”
说到底,查“黑名单”就是查信用。通过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为因企业失信行为导致的联合惩戒做好准备。
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5、查投诉渠道
健全农民工欠薪投诉机制,畅通窗口、网站、“12333”热线、投诉举报电话等欠薪投诉举报渠道,以及通过媒体或在工地设告示牌等方式广而告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