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筑业往哪儿走?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在哪里?国务院常务会议做了以下决定:
打破区域壁垒
长期以来,建筑业招投标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假投标、真“围标”现象几乎成了业内“潜规则”。
真正有建筑资质和实力的企业在一些地方投标揽活,总要受到地方上的一些限制:要么必须在当地注册企业;要么必须与地方企业组成联合体;甚至业主直接授意将“肥活”二次承包给当地企业。
这些做法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也让建筑质量、工期难以得到保障。
打破区域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限制。
本届政府一直在讲,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需要有公正、透明的操作。
把应招标的项目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
目前,已基本建成4大平台,从前期审批到后期监管,都将逐渐转移到这些平台进行,彻底解决“人治”的弊端!
项目审批: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目招投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设监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信用监管:“四库一平台”、“信用中国”网站
招投标改革
2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
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国有投资项目及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缩小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就意味着扩大自主招标的范围。这就赋予招标人更大自主权,也符合“放管服”的原则。
去年11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化工程招投标监管改革”:
1、到2020年,实现建设工程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
2、按项目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监管,调整非政府投资工程强制进场招投标的监管要求;
3、区分项目规模大小和技术难易程度,采用不同评标办法,避免恶意低价投标,实现合理低价中标;
4、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赋予招标人资格预审权和定标权;
5、同类小型项目可实行批量和预选招标,探索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招标。
上海的招投标制度改革,值得关注!
其他内容
1、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建筑设计和建设水平,打造“中国建造”品牌。(新提法,新方向,“品牌战略”规划开启!)
2、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变革!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国已有25个省市地区发文,明确推进装配式建筑。各省的装配式标准规范、产业园区项目不断出来!)
3、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特别是EPC模式,是国际通用的施工组织方式,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为承接海外业务做好准备!)
4、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培育咨询、施工等专业企业
5、加强承包履约、劳动用工等管理
6、严防拖欠工程款
7、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
相信对应的政策,会在一段时间内陆续出台,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