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建筑企业去银行开保函,需缴纳的保证金比例在提升,门槛也越来越高。对于建企来讲,缴纳4类保证金的负担依然不轻。
2017年1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企业只需要向保险公司缴纳少部分的保险费(一般在10%以下,有可能更低),凭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就可以为工程担保。
什么是“建设工程综合保险”?
在建设工程领域采用保险机制,是国际的通行做法。
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担保机制,可以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担保的形式之一,与现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费率。
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大大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同时也可以依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责任风险。
一份保险,减负90%
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到底能为企业减轻多少负担呢?先看两份报道:
1、中国宁波网(2016年12月21日)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获悉,经过一年的推行,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累计签发保单415单,为160余家建筑企业提供7.17亿元的担保金额,开办的五大险种累计保费约1080万元。
按这样的数据算下来,企业投保费用,仅占到担保总额的1.5%。虽然这只是宁波一个市的数据,仍然可以说明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将大大将其建筑企业的负担。
2、东南商报(2016年5月31日)
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最近签发了全市首单“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为象山建筑业企业--宁波宇丰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为3年、每年额度为120万元的工人工资保证金保障。
宇丰建设只要缴纳10多万元保险费,就可以让120万元资金流动起来了。
根据保险责任,投保的建筑企业发生工人工资纠纷,由社保部门或住建部门调解后,仍无法支付人工工资的,负责调解单位可向保险人要求启动保险合同,保险人按所承保保证金额度约定支付相应保险金。
120万元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只需要缴纳10万元的保险费,相当于只缴纳8.33%的保证金。
保险合同有同等效力
2014年起,浙江温州以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为突破口,率先进行试点。目前,温州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的市场份额已经占到整个工程担保市场的60%以上。
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等。
1、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建设工程投保人,在投标时提交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已经生效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下同),应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2、建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
投保人在建设合同签订时,提交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已经生效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应视同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
3、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
投保人在建设合同签订时,提交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已经生效的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合同,应视同已经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已经生效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合同,应视同已经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5、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
建筑业企业提交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已经生效的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合同,应视同已经提交人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最后呼吁一下,这样的好政策,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