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规土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关于继续在上海自由贸易区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此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域(28平方公里)试点建筑师负责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上海自贸区进行推广。而此举意味着浦东在建筑领域率先推行的简政放权新举措——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进入2.0版本。
一直以来,建设活动的复杂手续已成为影响投资项目落地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规划管理效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去年浦东在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内(28平方公里)实施建设项目(易燃易爆、危化类项目除外)规划管理“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该项工作被解读为“政府做减法,市场做加法”,运用市场的力量,对建筑质量进行把控。
所谓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建设的通行做法,是国际上较为先进的一种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在不少发达国家,建筑师不仅是设计师,还是工程总负责人,负责从项目设计、建造施工到质保维护全过程的管理。但一直以来,国内传统的建筑师基本只参与工程前期工作,如整体构思和设计图纸,政府则成为“技术把关人”,承担了大量本该市场承担的职责。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后,政府不再为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背书,项目时间也将大大缩短。
例如,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后,在规划审批方面:一是通过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区规划部门对试点项目免予设计成果技术性审查,仅作程序合法性审查,在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免予试点项目的规划开工放样复验;三是方案并联审批部门征询意见不作为规划设计方案批复的前置条件。
在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方面,在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可由建设单位及负责建筑师申请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免于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区域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先行核发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及负责建筑师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或桩基分项工程完成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等。
而自今年3月起,在自贸试验区保税区管理局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工作的基础上,区规土局、区建交委又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遴选了部分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进行试点。同时,深入开展调研座谈,制定建筑师负责制的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改革试点文件,在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采取前期告知承诺、后期监管备案的管理模式,为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奠定了制度保障。
如今,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从原有的保税区域扩展到上海自贸区,浦东将继续强化建设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与安全监管措施和手段,改进政府监管方法,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