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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
来源: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  作者:寒竹  时间:2016-11-01 15:41:3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建筑业开始实施以资质管理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历经多次调整与修改。目前执行的特级与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为:2007年3月13日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4、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关键词: 建筑工程 总承包 企业 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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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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