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建筑法》未能将新发展起来的建筑专业纳入调整对象;责任条款不够清晰,对法人和个人责任只有概括性规定,极易导致施工单位在申请许可和被审核过程中被不公平对待。
1.建筑母法滞后:市场分割之源
《建筑法》于1998年颁布,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根本大法,多年来为建筑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经过10多年的实践,修订《建筑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建筑法》的一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例如:《建筑法》规定的建筑活动特指房屋建筑与附设的建造和安装,对勘察、设计、拆迁等前期工作,以及维修、使用等后期工作都未涉及;随着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建筑法》未能将新发展起来的建筑专业纳入调整对象;责任条款不够清晰,对法人和个人责任只有概括性规定,极易导致施工单位在申请许可和被审核过程中被不公平对待。种种漏洞和缺陷,导致对建筑业市场进行管理的政府部门过于繁多、行业封锁、市场分割,难以形成统一的建筑业大市场。
2.投机挂靠丛生:资质管理之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人为抬高建筑市场的准入门槛,成就了某种程度上的“资质垄断”,“排挤”了众多具备施工能力的企业,这些企业想法设法争取自己“应有的”市场准入权,而大部分被挂靠的建筑公司通过出租资质,收取中标金额1%-5%不等的所谓“管理费”,却对实际施工过程并不监管,在签订资质挂靠合同时也会注明对工程质量、工伤事故等概不负责,对于被挂靠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坐收渔利的好事,还可以通过挂靠工程获得虚假营业额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挂靠资质的现象是违法行为,《建筑法》中明确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但挂靠现象在建筑业仍然普遍存在。
3.围标串标横行:制度设计之失
在建筑行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现象,已然是公开的秘密,投标人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也趋于多元化,包括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等多种形式,各种形式的围标串标不仅造成国家建设资金的大量流失,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而且往往涉及商业贿赂,助长腐败现象的蔓延,危害性极大,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必须要在制度设计上下猛药。
4.低价中标错用:豆腐渣工程之因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在建筑行业中使用广泛,它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貌似善举、实际恶行,该方法的运用背离初衷,无原则的最低价中标成为行业发展一大诟病。最低价中标往往使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低价中标以后,甲乙方互相扯皮,甚至发生偷工减料的现象,影响工程质量,承建商的应对手段往往是工程停建、恶意拖欠薪酬等。更为严重的是,最低价中标已惨烈地蔓延到海外,中资企业忽视了海外对中标者严厉的履约要求,忽视了企业的合理利益诉求。我们经常看到中资企业竞标成功却最终巨亏的例子,如果走出去意味着更多的海外工程陷入了最低价中标的泥潭,那么结局让人不寒而栗。
5.工法恐成鸡肋:资质导向之罪
近年来,大中型施工企业非常重视工法,工法与建筑业企业资质挂钩更是激发了施工企业总结编写工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建筑企业而言,工法的开发并不容易,但其推广应用并不理想,目前主要还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不能发挥更大作用,造成资源浪费、技术闲置、开发重复。行业中,许多工程在同一个阶段基本上都会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问题,许多工法在同类工程的施工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工法的作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企业和相关的建设单位和部门应该共同关注。住建部2015年154号文明确“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关于国家级工法。考核指标要求”,未来工法恐成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可惜。
6.奖项加分变相:公平丧失之据
在招投标时,获得一个奖项就要加分、得到一个先进也要加分,一个企业拿一个工程项目的奖项,该企业投标时,所有的项目都要加分甚至重复加分,对大企业有利,却严重地挤压到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招标投标法》中关于奖项加分的条款让招投标变得不公平,应取消所有奖项在招投标时对企业层面的加分(项目经理的加分因属对核心管理人才的素质能力要求,可以保留),营造机会均等的公平环境。全国人大代表、中建股份总经济师鲁贵卿接受凤凰网专访时表示:取消所有奖项在企业层面的加分后,建议借鉴交通领域的“扣分”法则,对失信企业建立全国统一的扣分标准,作为投标时的评价依据。
7.地方保护盛行:区域分割之诟
2015年9月中铁建董事长孟凤朝在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企混改座谈会上谈到中铁建有700多个子公司,其中有200多个是为了投标注册的“空壳”,李克强总理问“这是哪里的规定?”,参会部长回答“其实就是为了在当地征收营业税”,李克强总理对有关部门说:“建筑市场应该是统一的市场,不能搞地方分割!”,相关部门负责人当即表示,他们正在印发文件,对滥设门槛的地方准备约谈、曝光。相比较而言,行业市场分割相对隐性,面对人员团队、经验、技术、装备、品牌等障碍,人们只能平心静气接受,而区域市场分割则被人们广泛诟病,区域分割的根本原因是利益,有税收利益的因素,有保护当地企业的因素,有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利益的因素。
8.保证金名目多:企业重负之首
工程担保制度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一批试点城市的经验在等待时间的检验,但未来仍任重道远:保证金分散、名目繁多,建筑企业不堪重负,目前建筑市场上保证金有20多种,很多保证金已然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手段,出管理之名、行利益之实、作用有限、治理困难;担保方式主要为现金方式,占用了企业大量资金、增加企业经营负担,而且保证金占用时间长、普遍延期退还,企业难以应对;工程担保大部分为单方面担保,施工单位也常常抱怨在面对甲方时自身的不平等地位。近年来,住建部在工程担保改革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提出要坚决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保证金,但目前保证金名目依然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