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建设,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积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规健全、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住房城乡建设法治政府部门。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群众需要为中心,坚持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研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探索住房城乡建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尚未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已经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领域和地方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改完善。协助有关部门在国家确定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施和完善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的负面清单制度。
3.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根据房地产市场分化的实际,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坚持加强政府调控和发挥市场作用相促进,使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居住需求相适应。建立全国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形成常态化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实施住宅用地分类供应管理,完善和落实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