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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联手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发布房产中介新规
来源:和讯房产    时间:2016-09-02 10:03:2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 随意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挑唆房东“跳价”、故意隐瞒房屋真实信息、吃差价。这些令购房者头痛的违规行为,在《意见》发布之后,将会被严厉禁止。那么,《意见》将如何约束房产中介呢?

  收费必须规范透明

  带看是否要收费,卖家违约该不该付中介佣金,是不是按照惯例收取总房价的1%。关于房产中介收费问题,一直以来是引发矛盾的焦点所在。

  《意见》明确,实行明码标价。中介机构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出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

  代办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中介机构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

  根据《意见》规定,按服务收费在未来有望成为房产中介收费的主要模式,从而改变当前向上、下家各收取房屋成交金额1%的收费方式。届时,上、下家可自由选择服务内容,并根据中介提供的服务内容来支付相应的费用。当然,前提是收费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公开透明。

  保障房屋安全交易

  房款该不该交给房产中介?或者在未完成过户手续之前,该不该把首付款直接交给卖家?相信对于绝大多数购房者而言,都会犯难。

  《意见》提出,规范中介服务合同签订行为。中介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

  推行交易合同网签制度。各地要全面实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一套房屋已经完成网上签约的,不能再重复签约,防止出现“一房二卖”。

  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交易所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以上海为例,即使是首次置业,其首付款也接近百万,所以如何保证房产交易安全,成为重中之重。因此推行交易合同网签、资金监管等制度,将能够杜绝通过“一房二卖”实施诈骗、卷款潜逃等行为。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在巨大利润面前,光靠自律是完全行不通的。房产中介行业的规范,加强中介结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是必经之路。

  《意见》要求,推行中介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中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中介从业人员服务时,应当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国家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

关键词: 住建部 房产中介 租赁合同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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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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