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发布房产中介新规,在信息发布、费用收取、安全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房产中介服务有望变得更为规范。
房产中介需要戴上“紧箍咒”
最近正在买房的吕先生接连碰到了几件“怪事”,让他有些困惑不解。他通过网上搜索房源,发现部分规模并不大的小区在售房源达到几百套,超过半数以上,难道整个小区有一半的业主考虑卖房?还有就是有个别房源挂牌价极低,低于市场价两成以上,但打电话给中介公司询问后得知,该房源早已成交,因为种种原因并未及时撤销价格信息。而后中介会竭力推荐别的房源,并要求吕先生留下联系方式。
其实,上述现象只是房产中介乱象的一个缩影。房产中介行业经历10多年的发展,为活跃市场、促进交易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房产中介行业也存在诸多问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就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在一些网络信息平台上发布的房源信息,让购房者真假莫辨。出于自身利益着想,房产中介还会挂牌出售“问题房”,比如故意隐瞒房屋存在抵押、共有产权、“凶宅”等信息,让购房者“吃套”。而诸如吃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问题,更是屡见不鲜,不仅让购房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而且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此外,房产中介还违规从事金融业务,为购房者提供杠杆资金,参与市场投机,对房价的非理性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加大了对房产中介的专项整治工作。今年3月份,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就公开表示,要对房产中介展开专项整治。6月初,住建部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查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10类违法违规行为,并通报了首批7起房地产中介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包括中介机构不如实向客户告知抵押信息、伪造纳税联系单偷逃税费等。
为进一步加强中介市场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日前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为房产中介戴上“紧箍咒”。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发布之后,将有利于规范房产中介行为,并逐步解决市场乱象。
多方面整治房产中介乱象
随意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挑唆房东“跳价”、故意隐瞒房屋真实信息、吃差价。这些令购房者头痛的违规行为,在《意见》发布之后,将会被严厉禁止。那么,《意见》将如何约束房产中介呢?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对于房产中介如何发布房源信息,《意见》明确首先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意见》规定,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中介机构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已交易房源信息要及时撤除。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上述两项内容,将会完全保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此外,通过发布“钓鱼房源”来套取购房者联系方式的行为,也会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