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分类补助政策,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创新改造方式,基本完成存量农村危房改造。精准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档案,编制实施规划,提前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自来水管网、天然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大幅度提高农村居民使用自来水和天然气的比例。指导各地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加快实施20户以上自然村组道路硬化,推广本土化的路面铺装。组织推动村庄公共照明工程,在村内主要道路及公共活动空间设置路灯,提高有公共照明的行政村比例。
(二)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五有”(有设施设备、有治理技术、有保洁队伍、有监管制度、有资金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省份进行验收。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稳定村庄保洁队伍,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逐步放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节的经营性项目,推行企业化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污水治理,继续组织实施好山东、宁夏、吉林、江苏、山西等省级试点和示范县建设,在此基础上梯次推进。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村组集中处理、分户处理等污水处理方式。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城乡统筹治理模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探索农村污水治理适宜技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机制。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治理,解决乱堆乱放和违法建设等问题。
(三)稳步推进宜居村庄建设。
创新乡村规划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行简便易行的乡村规划,全面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以农房建设管控和村庄整治为重点,大幅提高乡村规划编制率和实用性,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制定优秀田园建筑认定标准,认定一批优秀田园建筑实例,引导设计师、艺术家等专业人员下乡。推广优秀农房设计图集,培训工匠,开发和推广现代乡土建材和现代农房技术,大幅提升农房建筑风貌。组织推动绿色村庄建设,以提升村庄绿量为主要任务,重点做好村周边绿化以及村内道路、河道沟渠、居民房前屋后、公共空间绿化。制定绿色村庄建设技术指南,指导地方制定绿色村庄地方性标准,命名一批绿色村庄,与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美化和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带动全国村庄绿化工作。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进一步扩大保护村落的数量,建立较为完善的保护管理制度,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基金,打通民间资本进入渠道。加强传统建筑建造技术调查,完成传统建筑风格和元素解析,研究优秀传统建筑文化传承方法。
(四)加快培育发展小城镇。
印发推进全国重点镇、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特色小镇标准,开展特色小镇培育活动,推动重点镇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县域副中心,指导各地完善一般镇道路、供水、教育、医疗、商业等基本功能。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指导,推进镇规划全覆盖,实现依规划管理。完善小城镇建设标准体系,开发推广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节能、交通、绿色建筑等适用技术。建立全国小城镇规划建设信息系统,评估特色小镇和全国重点镇建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