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6]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们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人:林乐彬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7月25日
分析:
一、这个征求意见稿会很快落地吗?
经咨询了住建部市场司的相关人员,答复有三点:1、这件文件是真的;2、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各方不必过度解读;3、能否实行、以什么方式实行、什么时候实行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根据答复联想近三年来住建部市场司出台的《建造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监理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等一大串征求意见都还没有落地来看,此次征求意见能否落地尚未可知,我们不能把自己的事业与前程押在一个不能确定能否实行的规定上,该干吗还干吗:想考的赶快考;想办资质的赶快办。
二、这个征求意见取消的是什么?
1、是资质吗?不是。文件明确写明只是取消资质的考核指标,而不是取消资质本身。
2、是建造师吗?不是。文件只是说企业资质申请环节不考核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建造师定位为工程管理复合型人才和担任项目经理的必备资格,既关系国计民生,又涵盖各方利益诉求,是不可能取消的。
3、是真正取消资质与建造师的挂钩吗?也不是。按照新规定:资质考核什么?业绩与信誉,并且是通过四库一平台直接查询核实,不能再像以前可以造假。业绩与信誉跟什么相关?企业实力。企业实力与什么相关?人才、效率、核心竞争力。试想一下,没有人才的企业,会做好业绩吗?能有好信誉吗?因此,归根结底,企业资质还是与真正的建造师挂钩。什么是真正的建造师:有资格、有资质、有能力。也就是说,如果新规定落地,取消的实际上只是企业不能再与南郭先生式的建造师(单纯挂靠型)挂钩,只与真正的建造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