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了针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规划奖励、资金补贴、墙材专项基金减免政策。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0%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对装配式建筑的混凝土墙体部分,不计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计算范围,装配式保障房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明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可实行分层、分阶段验收,新建装配式商品住宅项目达到一定工程进度可进行预售,与传统建造方式的预售政策相比,此举大幅降低了装配式建筑开发企业的财务和时间成本,起到了较好的市场激励作用。
2.2 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水平
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为找准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路径,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全市在通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下功夫,初步建立了从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安装、构件生产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标准规范体系。先后发布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体系设计规程》、《装配整体式住宅混凝土构件制作、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等7本标准和图集。2015年,还启动了《上海市建筑工业化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装配式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装配整体式叠合板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装配式部品构件图集》等科研及标准、图集编制工作。上述标准规范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互为衔接补充,基本能够满足当前上海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需求。
二是提升建筑产品的性能。结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全市以装配式建筑发展为契机,积极推广预制外墙、门窗、外饰面砖、保温体系一体化预制技术,探索解决了一批门窗、墙体渗水、外保温、外饰面砖脱离等建筑质量通病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对全市公租房、廉租房,外环线以内及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六大重点功能区域的装配式商品住宅,提出了实施全装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建筑外窗传热系数、楼板设计厚度等技术标准,鼓励采用降噪静音管材和同层排水技术,探索研发民用建筑外遮阳技术。通过上述举措,推动了内装工业化和叠合楼板应用。
三是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取消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背景下,积极探索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重点强化了构件生产的事中事后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向生产企业派驻监理,部品构件必须实施首件试拼装。同时研究编制构件生产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督促行业协会完善质保体系。另一方面,抓好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发布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监管要点》等文件;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检查,切实落实好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