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的意见,自从8月15日起,报建证、淄博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手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审批环节及区县初审环节被取消。此外,部分备案审批材料简化,办理实效缩为及时办理,并取消了外地企业进淄保证金。
3项备案审批材料将简化 办理时限缩为及时办理
据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招标控制价备案3项程序将被简化,办理时限压缩为即时办理,招标备案调整为招标项目登记,招标文件由纸质备案调整为网上备案。此外,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申报材料由6项简化为5项。
取消施工单位会签程序,施工单位中标后在淄博市建筑管理系统中提交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及符合工程规模要求的职业技能人员信息,实行标后网上押证。取消建设单位会签程序,建设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缴纳劳保金。
工程施工到“基槽、钢筋、基础、主体”等节点处,申请监督检查时,不再停工等待,只上报相应节点施工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人员提前介入查看施工资料,指导工程参建各方及时整改工程实体和施工技术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达到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取消部分审批环节被取消 推行多部门并联审批
据了解,报建证、淄博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手册将被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区县初审,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取消对省外进淄勘察设计企业原件的审核。
据悉,工程报建将调整为网上项目信息登记,建设单位在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业务平台进行项目信息登记后,即可办理后续手续,不再办理报建证。此外,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不再进行现场业绩核查和对企业进行考察,企业将申请材料直接报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审核或审批,将重点审查申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技能证和养老保险证件
此外,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请淄博市政府出台《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协调规划、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联合验收,缩短验收时间。并简化了质监手续的申报材料,由10项简化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七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授权书、承诺书、信息档案,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项。
施工图审查流程将改进 取消外地企业进淄保证金
为减轻建设单位负担,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减少了施工图政策性审查申报资料,建设单位提交的政策性申报材料由15项压缩为压缩为4项,并在政策性审查原则上即收即办,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