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力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招标人员职业素质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招标人员素质不高的根本原因是招标师持证上岗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因此,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应当强力推行招标师持证上岗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招标人员进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确保从事招标的人员具有招标师证书,没有招标师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招标工作,从而确保我国招标师职业(执业)资格制度真正得到落实,招标师的合法地位及作用能够真正得到体现,进而有利于加快我国招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当前现状,为保证招标师人员的素质,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对招标师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在招标方案策划、招标文件编制审查以及异议处理等关键能力培训上,更要重点培训,以提高招标师的综合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对招标的行政监督,为社会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当前我国对招标活动监督不够的根本原因是招标监督缺位。因此,建议一方面应取消招标人企业内部的同体监督,依法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派人监督,监督人员可考虑由具有一定招标工作经历和经验的招标师担任,评标开始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当地的招标师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这样既可以通过发挥招标师的作用加强招标监督,同时也不会增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配置压力。另外,建议国家主管部门还应鼓励投标人及其利害相关方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投诉,并为其创造有利条件,解除投标人顾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从而共同促进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事业规范、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