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国企改革,打破建筑行业垄断,建立真正竞争的建筑市场
从我国建筑业实情看,当前建筑市场缺乏真正竞争甚至出现垄断的根本原因是国企建筑市场主体的布局不利于竞争,致使有竞争实力的建筑企业往往因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而不能独立竞争,能独立相互竞争的建筑企业往往因实力悬殊相差太远而无法竞争。因此,应当加快国企改革,打破建筑行业垄断,建立真正竞争的建筑市场。
(三)改进评标方法,消除人为操作空间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的根本缺陷是本身固有的人为操作空间,为权力寻租、人为操控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通道。要想根除当前我国工程建设评标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改进评标方法,消除人为操作空间。
为消除评标中人为操作空间,应当研究和推行适宜我国国情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例如:取消对报价以外的商务和技术因素由专家进行优劣评审打分的作法,而改为合格制评审,即取消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打分,将对投标人特别重要的技术方面要求如投入资源(主要人员及设备)、关键工艺等列入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在招标文件中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事先给定明确的基本条件,评标中经专家评审投标文件均符合给定基本条件的,即判定该投标人合格,然后以有效且合格的投标人名单中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由于将原来对商务和技术因素的优劣评审改成了合格评审,由此可极大地消除评标中人为操作空间。
采用上述方法评标时,为防止投标人恶意压低报价,应研究配套采取相应有效的报价风险责任约束倒逼机制,以反制投标人不敢冒险投低于成本的报价,从而促进每个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管理水平报出自己能够承受且具有竞争力的报价。例如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补充约定:当选择的中标人报价低于招标项目估算价的一定幅度时,应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人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之间差额的3倍以上,在工程实施中当发生因中标人报价过低而造成工程资金不足时,则将差额担保金用于工程以弥补资金不足。只有这样,才能给真正管理水平高且报价低的投标人创造更多的中标机会,才能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才能不断促进建筑市场正常有序竞争,激发投标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最终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