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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建部全面放开房地产行业的13项资质要求
来源:中国检测网    时间:2016-06-14 15:03:5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2、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不再要求但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十)、物业服务

     1、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二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3、三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4、新设立物业服务企业不再要求的提交验资证明。

  (十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1、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2、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十二)、市政公用特许经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业企业,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不再要求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

  (十三)、白蚁防治设立白蚁防治单位,不再要求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关键词: 房地产 住建部 投资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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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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