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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建部全面放开房地产行业的13项资质要求
来源:中国检测网    时间:2016-06-14 15:03:5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2、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不再要求但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七)、房地产估价

    1、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2、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3、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4、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的,不再要求出具出资证明复印件;5、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发生变更的,不再要求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八)、工程质量检测

  1、专项检测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专项检测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力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4)钢结构工程检测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包括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九)、房地产开发

     1、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3、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4、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5、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要求提交验资证明;6、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

关键词: 房地产 住建部 投资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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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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