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房地产估价
1、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2、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3、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4、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的,不再要求出具出资证明复印件;5、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发生变更的,不再要求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八)、工程质量检测
1、专项检测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专项检测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力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4)钢结构工程检测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包括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九)、房地产开发
1、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3、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4、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5、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要求提交验资证明;6、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