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内容
(一)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二)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取缔无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
(三)建立“三项”制度清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工企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建筑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四)明晰“三方”用工关系。厘清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和作业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责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对本企业的用工行为负直接责任,按月公示工资支付清单;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专业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二、四川省将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省住建厅近日透露,我省将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行政审批。
我省执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已有约20年。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资质审批实践中出现了部分企业“资质垄断”的情况,不利于市场竞争,并带来违法分包等问题。取消审批,将有利于强化该领域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创新以提升行业工程质量水平。
按照住建部工作统一部署,取消资质审批后,我省拟将实施园林绿化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健全园林绿化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相关信息化系统配套,继续推进风景园林行业职业制度建设工作,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按简单换证原则分别换领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证书有效期3年内换证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