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装配式建筑已经具备大规模发展的基础
多年来,随着政府积极推动,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科技创新与标准完善相结合,初步建立了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部品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为大规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十二五”期间,全国有10余个省级政府成立了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专职管理机构,有30多个省级或市级政府出台了指导意见和配套行政措施,在土地出让、财政补贴、税收金融扶持、成品住宅和工程试点等方面进行了政策探索。各地以试点城市为带动,近年来已完工和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二)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我国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和部品体系得到了较快发展,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体系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应用,设计、施工与装修一体化项目的比例逐年提高,屋面、外墙一体化保温节能技术和产品日益丰富。出台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各地也出台了多项地方标准和技术文件,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试点城市和产业化基地快速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国有13个建筑(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包括两个产业化园区),培育了57家装配式建筑基地企业。试点城市和基地企业完成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国总量的85%以上,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和项目支持,培育了市场,促进了产业链的形成和集聚,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市场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建筑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劳动力日渐短缺,从客观上促使越来越多的开发和施工企业自发研究、探索和应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正在吸引更多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企业聚拢,形成产业链条上企业相互配合、相互竞争的格局。政府的市场化引导措施正在发挥成效,地方政府依靠政府投资工程为装配式建筑提供市场需求,通过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和引进企业,培育部品产品供给能力,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认知。装配式建筑市场呈现出勃勃生机。
三、推动装配式建筑取得突破性进展
推动装配式建筑取得突破性进展,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内生动力,认准目标,下定决心,多措并举,在全国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的目标。
(一)制订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研究制订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落实重点任务,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推进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的发展。编制“十三五”装配式建筑发展纲要,提出装配式建筑“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技术方向、实施路径和组织保障等,引导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强制推广装配式建筑。
(二)加强装配式建筑技术和管理创新
一是加强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的研发和推广。重点研发和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框架结构体系、剪力墙结构体系和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钢结构建筑的钢框架—支撑体系、钢框架-钢板剪力墙体系、钢框架—混凝土剪力墙体系等以及现代木结构建筑体系。研究推广开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成熟的施工工法。二是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产品标准。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施工、室内装修和验收管理一体化发展,制订和完善相应的标准规范。加快装配式建筑通用化、标准化、模块化、系列化部品部件技术体系发展,积极引导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建筑装饰部件等部品部件的标准化生产与应用,重点引导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等住宅部品集成化发展,完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体系建设。三是推进装配式建筑管理创新。在装配式建筑建设中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实现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采购的深度融合和统一管理,同时优化项目现场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