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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营改增” 园林企业如何下好改革棋
来源:中国建设报    时间:2016-06-07 11:39:29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来自全国近50家园林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营改增给园林企业带来的影响”和“如何应对营改增的影响”等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营改增”,顾名思义就是对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对建筑行业不同子行业及同一子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税负、利润指标有着不同的影响,其关键在于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比例不一样。

    总体来说,建筑行业可以分为4大类:房建、基建、装饰、园林。相关数据显示,建筑业整体的产值利润率约为3.5%,其4大细分行业中,房建约为3.2%,基建约为3.7%,建筑装饰和建筑安装业约为4.5~5%,园林业的产值利润率则远高于5%。从整体而言,在建筑细分行业中,产值利润率越低的行业,“营改增”后受到的影响越小,而行业产值利润率越高的行业,“营改增”后受到的影响就越大。因此,园林行业是建筑细分行业中受“营改增”影响最大的。

    近日,为了应对“营改增”给园林企业带来的影响,帮助广大园林企业寻找解决方案,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企业工作委员会主办,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和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的“2016年‘风景园林月’园林企业工作专题沙龙”在上海举办。会上,来自全国近50家园林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营改增给园林企业带来的影响”和“如何应对营改增的影响”等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上海建工集团公司总经济师 尹克定

    “营改增”之所以对园林企业的影响很大,主要源于苗木这一进项。园林施工企业此前需要交纳3%的营业税,而现在则需交纳11%的增值税,这就迫使企业需要向上游相关企业取索取相关增值税发票以进行抵扣,可是园林施工企业的上游企业通常是苗木企业,苗木企业大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即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他们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而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让园林施工企业进行抵扣。那么园林施工企业在从事生产活动时,苗木成本占其总成本的几成比例呢?通过计算,平均来说,纯园林工程:苗木的成本约占总成本的70%;公园建设工程:苗木成本约占总成本的40%~50%;挖湖造景工程:苗木成本才会低于土壤的成本。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园林施工企业现如今所面临的压力一目了然。

    此外,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的影响不只体现在税负上,还有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首先,影响到了现金流。增值税缴纳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然而有些市政园林施工合同,业主处于绝对强势地位,通常情况下,尾款需要等工程结算才能给付,而且大多数的园林施工项目都有至少每年5%~10%的养护保证金。这就造成了税款先行缴付、工程款收取滞后的情况,使得园林施工企业现金流难以平衡。其次,影响到了企业财务指标。增值税是价外税,这就导致企业收入产值和入账的资产价值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盈利指标下降,进一步会对企业的资信评级、行业排名均产生负面影响。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桂昌

    自今年5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行业适用11%税率。李克强总理特别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予以延续,并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因此税负略有降低。

    老项目指“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项目。其在营业税体系下,应交税额=(总包-分包)×3%,而在增值税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应交税额=(总包-分包)÷1.03×3%,故对老项目而言,增值税下的税负会稍有降低。可是新项目却适用11%税率,通过计算,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税负将增加5.5%~8%(以抵扣2%内为准)。新项目指“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园林施工企业需向客户开具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其上游的供应商通常规模较小(即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用3%征收率),他们大都不能提供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在销项税一定的情况下,上游企业进项税额越小,则下游企业要为其补税,并承担其差额税金。这样看来,园林施工企业所面临的局面确实很严重。

    如何应对此局面,园林施工企业应多选择税负较低的供应商及材料,避免大幅增加成本,且在同样价格的前提下,增加一般纳税人的比重、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比重,以达到营改增前的利润水平。同时,园林施工企业可以向建设工程业主等提价。因为增值税的设计原理是通过层层抵扣转嫁税负,这种情况下,园林绿化行业最终只能无奈地由下游企业或消费者转移所增税负。此外,税务增加且提前交税,会大量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及增加利息,对此园林施工企业可以寻求增加银行贷款,这部分所增加的成本也需要向下游企业转移。

    北京京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超

    李克强总理将“营改增”比喻成“一剂良药”、“一把利剑”、“一招改革棋”。园林绿化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因为人工、苗木、辅材、票据获得等多方面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整个行业不能坐等好事来,需详尽分析园林绿化行业特点,打破固有业务思路,适时调整,适应新的产业运作模式,近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积极应对。

    第一,抓住公司的3个岗位。财务、采购、成本。通过培训,围绕票据、资金、合同梳理公司的流程和模式,重构财务系统,分析供应商能力和成本,知晓材料的价税剥离后对成本的影响,从而制定最经济的采购策略;明确甲方、我方、供应方之间的票据流、时间节点,防范税负不能转移风险,并保证最优的现金存量;打通岗位之间的壁垒,协同工作,形成财务统领、筹划先行、造采同步的局面。

    第二,沟通相关的两个部门,税务和甲方。“保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要出自税务部门,园林绿化行业的具体情况也只有行业从业人员直接反馈给税务部门才能得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向税务部门反馈行业现状、说清项目特点、讲明企业难点也是必须的工作。对于过去项目的认定,沟通甲方取得一致的判断,对于新项目成本的报价,要进行模拟测算。对一些甲供、甲指材料的税负要有提前的协商。

    第三,用好简易征收的政策。简易征收是高税负的调节器,适用于确实无法取得进项税票据的材料及行业的特殊性,园林绿化行业应属此类。

    第四,做足苗木的文章。如何利用苗木的免税政策、处理好关联交易、实现垂直整合下的利润最大化是管理者要思考的问题。

    第五,不要抱侥幸心理。营改增最终要实现税收闭环,使得每一项资源、每一个环节都在预设好的税控之中,园林绿化行业的企业规范化、透明化的经营是必由之路,拖延不会有好处。


关键词: 营改增 园林企业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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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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