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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    时间:2016-06-03 09:58:2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为抓手,妥善处理好城乡建设发展过程中的能源资源及环境问题,对于确保我国能源安全、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至关重要。

    2.优化存量

    挖掘城市能源资源消费节约潜力。一是推进城市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在北方地区城市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选择有条件小区进行高标准的节能改造和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进供热计量。

    在夏热冬冷地区探索符合地方气候条件及用能方式的改造技术路线,并进行试点。全面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比对工作,实行重点用能公共建筑动态管理制度,分地区、分类型公布公共建筑先进能效标准。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试点。

    鼓励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在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行业开展建筑能效比对试点。二是推进城市(建筑)能源资源消费比对行动。全面开展城市消费领域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调查统计,并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建立城市建筑及交通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大数据平台。

    逐步完善城市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开展基于数据的城市建筑能效比对工作。积极倡导城市生活绿色消费模式,大力开展“节俭养德”宣传活动,定期发布城市建筑“节约之星”先进典型。

    3.调整结构

    实现城市能源资源消费清洁发展。一是实施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强制推广行动。城市应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利用条件调查,并编制城市可再生能源应用规划。

    新建建筑工程应对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适用类型、应用规模及效果等进行专项论证,具备应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至少选择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强制推广力度。二是推进长江流域个性化的清洁供暖工程。

    在传统非采暖区的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利用空气源、地表水源、污水源热泵技术供暖,建立小区级的城市微采暖系统。具备条件的,利用工业余热,建立热电联产的集中供热模式。利用海水源、江水源热泵技术,在末端用能负荷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建立区域可再生能源站。

    三是打造城市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应用系统。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互补、梯级利用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建立城市可再生能源微网系统,实现分布式能源与智能调度充分结合。在城市燃气未覆盖地区,推广采用污水厂污泥制备沼气技术。

关键词: 中央 城市工作会议 绿色建筑 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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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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